舒城县自来水有限公司党员活动日制度

发布日期:2019-11-19 15:17  信息来源:舒城自来水公司  【字体:  

保证党员经常受到党组织的教育,提高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本身的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一、活动时间

党支部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党员活动。党员活动日定在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若遇节假日,可以提前组织。

二、活动对象

本支部全体党员,预备党员都应参加本支部的党员活动。要注意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活动。

三、活动内容

1、党支部每月组织一次党日活动。

2、党日活动的规模和内容要按上级党组织的安排或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情况而定。

3、党员活动日主要以义务劳动、无偿服务等形式为主。

4、活动前党支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活动后要做好总结,树立典型,广泛宣传。

5、要通过党日活动,达到使党员了解社会、服务群众,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的目的。

每个党员要加强组织观念,自觉参加党内活动,无特殊情况不能无故迟到、早退,或不参加活动。对无故不参加党内活动的党员,要进行思想帮助和教育,经教育不改的,要按照党的纪律进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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